柳江法院宣判两起贩毒案,一男子贩卖20克冰毒换来11年刑期

2023-06-21 23:12:12 来源:南国今报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,有效净化社会环境,6月20日,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,柳江区法院依法对2起贩卖毒品案进行一审集中宣判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和4年4个月,并分别处以罚金。柳江区部分机关、乡镇干部及群众等80余人到场旁听。

2023年1月,被告人韦某行通过微信约定贩卖20克甲基苯丙胺(俗称“冰毒”)给购毒人员熊某。被告人韦某行按照约定携带甲基苯丙胺,来到柳州市柳江区基隆开发区某KTV对面路边。当日下午2时许,被告人韦某行在上述地点被公安人员抓获,公安人员当场查获一袋甲基苯丙胺,净重22.94克。
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韦某行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,贩卖甲基苯丙胺22.94克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,因其是累犯,依法应当从重处罚。综合全案,判处被告人韦某行犯贩卖毒品罪,处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。

在当天集中宣判的另一起案件中,被告人韦某宇于2022年2月22日、3月6日、7月27日、7月30日共四次贩卖氟胺酮、氯胺酮(俗称“K粉”)给吸毒人员。其中氟胺酮3.12克,氯胺酮0.9克。因韦某宇是累犯,依法应当从重处罚。最终,韦某宇因犯贩卖毒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。

一直以来,柳江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积极落实禁毒责任,在持续加强毒品案件审判规范化建设的同时,积极探索禁毒合作共治新举措。做到禁毒宣传突出重点、着眼效果,推动禁毒工作高质量开展,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、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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